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邊際收入計算器

由總收入與產量的變化,算出每多銷售一單位的邊際收入。

輸入資料

增銷前的總收入。
HK$
增銷後的總收入。
HK$
增銷前的銷量 (件數)。
增銷後的銷量 (件數)。

計算結果

HK$120

重點速覽:邊際收入計算器 (marginal revenue) 算出每多銷售一單位所額外增加的總收入,與邊際成本並列為生產與定價決策的核心。公式:邊際收入 = 總收入變化 ÷ 產量變化 = (新總收入 − 原總收入) ÷ (新產量 − 原產量)。利潤最大化的黃金法則是『邊際收入 = 邊際成本 (MR = MC)』。

計算公式

邊際收入 = 總收入變化 ÷ 產量變化 = (新總收入 − 原總收入) ÷ (新銷量 − 原銷量)。

$$MR = \dfrac{\Delta \text{TR}}{\Delta Q} = \dfrac{\text{TR}_{\text{new}} - \text{TR}_{\text{old}}}{Q_{\text{new}} - Q_{\text{old}}}$$
$$\text{利潤最大化:} MR = MC$$

使用說明

  1. 輸入增銷前後的總收入。
  2. 輸入增銷前後的銷量。
  3. 查看每多銷售一單位的邊際收入。

邊際收入 (區間法) 計算範例

邊際收入 (區間法) 計算範例
原收入→新收入原銷量→新銷量收入變化銷量變化邊際收入
HK$200,000 → HK$260,0001,000 → 1,500 件+HK$60,000+500 件HK$120.00
HK$200,000 → HK$230,0001,000 → 1,400 件+HK$30,000+400 件HK$75.00
HK$200,000 → HK$195,0001,000 → 1,200 件−HK$5,000+200 件−HK$25.00

邊際收入 = 收入變化 ÷ 銷量變化。有定價能力時,多賣需降價,邊際收入通常低於售價並隨銷量遞減,甚至可能為負。

理財情境案例

案例一:計算增銷區間的邊際收入

某公司銷量由 1,000 件增至 1,500 件,總收入由 HK$200,000 升至 HK$260,000,計算這區間的邊際收入。

邊際收入 = 總收入變化 ÷ 產量變化 = (260,000 − 200,000) ÷ (1,500 − 1,000) = 60,000 ÷ 500 = HK$120。

代表在這個銷量區間,每多賣一件平均帶來 HK$120 的額外收入。注意這是『兩點之間的平均邊際收入 (區間法)』,區間越大,與逐單位真實值的差異可能越大。

案例二:邊際收入遞減、轉負,與 MR = MC 決策法則

有定價能力時,要多賣往往需降價,而降價對『全部』銷量生效,故邊際收入通常低於售價、並隨銷量遞減:由 1,000 增到 1,400 件、收入僅升到 HK$230,000 時,邊際收入只有 HK$75;若增到 1,200 件卻要大幅降價使收入反跌到 HK$195,000,邊際收入為 −HK$25 (降價的收入損失超過多賣的收入)。這說明一味增產降價未必增收。

邊際收入的關鍵用途,是配合『邊際成本 (MC)』做產量決策:利潤最大化的黃金法則是『MR = MC』。當 MR > MC (多賣一件的收入高於其成本),增產有利;當 MR < MC,減產反而更賺;兩者相等時利潤最大。

實務提醒:(1) 本計算器算的是區間平均邊際收入,只反映所選銷量區間;(2) 在完全競爭市場,企業是價格接受者,邊際收入等於市價;有定價能力的市場 (壟斷、寡佔、差異化) 則 MR 通常低於售價;(3) 實務判斷應與邊際成本、產能與需求彈性一併考量。本站另有『邊際成本計算器』與『最適定價計算器』可搭配使用。

常見問題

邊際收入和售價有甚麼分別?

在完全競爭市場,企業無定價能力,邊際收入等於市價 (售價)。但在有定價能力的市場,要多賣就得降價,而降價通常對「全部」銷量生效,因此多賣一件帶來的淨增收入 (邊際收入) 會低於售價,並隨銷量遞減。售價是每件的標價;邊際收入是「再多賣一件對總收入的實際貢獻」。

邊際收入為甚麼會遞減?

當企業有定價能力,要吸引更多買家往往需要降價;而降價對既有可售價的單位也生效,使新增一件的淨收入減少。因此隨銷量上升,邊際收入通常下降,甚至可能變為負數 (降價帶來的收入損失超過多賣一件的收入)。這也是為何一味增產降價未必增加總利潤。

如何用邊際收入決定最適產量?

利潤最大化的黃金法則是「邊際收入 = 邊際成本 (MR = MC)」。當 MR > MC,多賣一件帶來的收入高於其成本,應增產;當 MR < MC,減產反而更賺;兩者相等時總利潤達到最大。因此邊際收入要與邊際成本一起看,單看其中一項無法定出最適產量。

為什麼「邊際收入 = 邊際成本 (MR = MC)」時利潤最大?這條黃金法則怎麼用?

『MR = MC (邊際收入 = 邊際成本) 時利潤最大』是微觀經濟學中最重要、最實用的一條決策法則,理解它的直覺,能幫企業找到最賺錢的產量與定價。先解釋兩個概念:『邊際收入 (MR)』是『多生產並賣出一單位,總收入會增加多少』;『邊際成本 (MC)』是『多生產一單位,總成本會增加多少』。企業每多做一件產品,就同時帶來一份額外收入 (MR) 和一份額外成本 (MC),兩者相減 (MR − MC) 就是這『多做一件』對總利潤的貢獻。現在用這個直覺來推導為什麼 MR = MC 時利潤最大。第一種情況,當 MR > MC:多做一件帶來的額外收入,高於它的額外成本,所以每多做一件,總利潤都會『增加』—— 既然如此,企業就『應該繼續增產』,因為每多做一件都在賺。第二種情況,當 MR < MC:多做一件帶來的額外收入,已經低於它的額外成本,所以每多做一件,總利潤反而『減少』(這一件是虧的)—— 此時企業『應該減產』,把那些『賺不回成本』的產量砍掉,利潤反而會回升。第三種情況,當 MR = MC:多做一件帶來的收入剛好等於成本,這一件『不賺不賠』—— 這正是『增產不再有利、減產也不划算』的臨界點,也就是總利潤達到『頂峰』的地方。用一個比喻:想像你在爬一座利潤的山。MR > MC 時你還在『上坡』(繼續走利潤更高),MR < MC 時你已經『下坡』(再走利潤反而降低),而 MR = MC 就是『山頂』—— 站在最高點。所以,只要企業一直增產到『MR 剛好等於 MC』的那個產量,就能榨出最大的總利潤。這條法則怎麼實務運用?結合本計算器:先算出在不同銷量區間的『邊際收入』(用本工具),再算出對應的『邊際成本』(用邊際成本計算器),然後找出兩者相等 (或最接近相等) 的那個產量 —— 那就是理論上的最適產量。要注意的是,現實中 MR 和 MC 都會隨產量變化 (MR 常遞減、MC 常先降後升),且這條法則假設企業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、資訊充分,實務上還要考慮產能限制、市場需求、競爭等因素。本站另有『邊際成本計算器』可搭配一起找出最適產量。

邊際收入和售價 (價格) 有什麼不同?為什麼邊際收入會低於售價、甚至變成負數?

很多人會直覺以為『多賣一件增加的收入 (邊際收入),不就等於那件的售價嗎?』—— 這個想法只在特定情況下成立,在多數有定價能力的市場中並不對。搞清楚邊際收入與售價的區別,是理解定價與產量決策的關鍵。先看『售價 (價格)』:它就是每一件商品的標價,是消費者為『一件』商品付的錢。再看『邊際收入 (MR)』:它是『再多賣一件,公司「總收入」實際增加了多少』。兩者在什麼情況下相等、什麼情況下不等,取決於企業有沒有『定價能力』。第一種情況,『完全競爭市場』(企業是價格接受者,無定價能力):在這種市場裡,企業面對的是既定的市場價,它想賣多少就能按市價賣多少,多賣一件完全不影響市價。因此多賣一件增加的收入,就正好等於那件的售價 —— 此時『邊際收入 = 售價』。第二種情況,也是更常見的,『企業有定價能力』(壟斷、寡佔、或產品有差異化):這類企業面對的是『向下傾斜的需求曲線』—— 意思是,它要『賣得更多』,通常就必須『降價』來吸引更多買家。關鍵陷阱在於:這個降價,往往不只對『新增的那一件』生效,而是對『所有原本可以按較高價賣出的單位』都生效。舉例:原本每件賣 100 元、賣 10 件,收入 1,000 元;為了賣第 11 件而把價格降到 95 元,結果不只第 11 件只賣 95 元,前面 10 件也都只能賣 95 元 (少收了 10 × 5 = 50 元)。所以多賣這第 11 件,總收入的實際變化 = 新增的 95 元 − 舊單位少收的 50 元 = 45 元 —— 這個 45 元 (邊際收入) 就『遠低於』95 元的售價。這就是為什麼『有定價能力時,邊際收入通常低於售價』。而且隨著銷量越來越多、需要降價越來越狠,邊際收入會『遞減』;當降價對既有單位造成的收入損失,超過了多賣那一件帶來的收入時,邊際收入甚至會『變成負數』—— 意味著再增產降價,總收入不增反減。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企業不會無止境地增產降價:因為到了某個點,多賣反而讓總收入 (乃至利潤) 下降。本站另有『價量關係計算器』與『最適定價計算器』可深入分析價格與銷量的關係。

相關工具

參考資料

內容審核:香港計算器財經團隊。計算邏輯與公式參考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及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(IFEC)之個人理財計算指引,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以相關機構公佈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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