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計算器

年資計算器

由服務的年數與月數,換算成以年為單位的總服務年資。

輸入資料

個月

計算結果

5.5

計算公式

總年資 = 年數 + 月數 ÷ 12。

使用說明

  1. 輸入已服務的完整年數。
  2. 輸入整年以外額外的月數。
  3. 查看換算成以年為單位的總服務年資。

常見問題

為什麼要把年資換算成小數 (例如 5.5 年)?

把「5 年 6 個月」這樣的表達換算成單一的小數年資 (5.5 年),主要是為了方便進行各種按比例的計算與比較。在僱傭權益中,很多項目都與年資成正比 — 例如某些長期服務金、遣散費、按年資遞增的年假、或公司內部按年資發放的獎勵,計算時如果年資是「幾年幾個月」的混合單位,就很難直接乘除;換成小數年資後,就能直接套入公式運算。同時,小數年資也便於在系統、表格或報告中統一記錄與排序,比較不同員工的資歷時一目了然。不過要留意,換算成小數只是為了計算方便,具體的法定權益 (如遣散費、長期服務金) 有其法定的計算方式與年資定義,未必單純用這個小數去乘,仍須按適用規定處理。

這個年資和計算遣散費、長期服務金的年資一樣嗎?

不一定完全一樣,須特別小心。本計算器只是把你輸入的「年 + 月」做簡單換算,方便一般參考;但香港《僱傭條例》下用於計算「遣散費」與「長期服務金」的年資,有其專屬的法定定義與計算方式。首先,這些權益要求僱員受僱於「連續性合約」,且服務年期須符合特定條件才可計算。其次,法定的遣散費/長期服務金有一條特定公式 (一般涉及「最後一個月工資的三分之二 × 可計算的服務年數」,並對月薪與總額設有上限),未必是把小數年資直接相乘那麼簡單,不足一年的部分也有按比例計算的規定。此外,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不可同時領取,且領取條件不同。因此,涉及這些法定權益的實際金額,務必參考勞工處的官方指引或諮詢專業意見,切勿僅憑本計算器的小數年資自行推算。

計算年資應該用實際入職與離職日期嗎?

在正式、涉及法定權益的情境下,應以實際的入職日與離職日 (或計算基準日) 之間的真實時間長度為準,而非約略的「年 + 月」。本計算器採用的是簡化換算 (年數 + 月數 ÷ 12),適合快速估算或當你已知大致的服務年月時使用;但它把每個月都當作 1/12 年,並未精確處理每月天數不同、閏年等細節,也沒有考慮中途的服務中斷。若要精確計算連續服務年期 (例如用於遣散費、長期服務金、年假累算),正確做法是根據實際日期計算相隔的日數/月數,並依《僱傭條例》關於「連續性合約」與可計算服務的規定處理任何服務中斷或特殊情況。因此,本計算器的結果宜作一般參考,正式權益計算請以實際日期及官方規定為準。

參考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