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計算器

GDP 平減指數計算器

由名目 GDP 與實質 GDP 計算 GDP 平減指數:名目 GDP ÷ 實質 GDP × 100,衡量一個經濟體整體物價相對基期的變動幅度。

輸入資料

HK$
HK$

計算結果

110

計算公式

GDP 平減指數 = 名目 GDP ÷ 實質 GDP × 100。

使用說明

  1. 輸入以當期價格計算的名目 GDP。
  2. 輸入以固定基期價格計算的實質 GDP。
  3. 查看 GDP 平減指數 (大於 100 代表物價高於基期)。

常見問題

GDP 平減指數是什麼?它怎麼衡量物價?

GDP 平減指數 (GDP deflator) 是衡量一個經濟體『整體物價水平』的指數,它把名目 GDP 換算回實質 GDP 之間所需的『物價調整倍數』量化成一個指數。它的定義非常直接:GDP 平減指數 = 名目 GDP ÷ 實質 GDP × 100。因為名目 GDP 是以當期價格計算、實質 GDP 是以基期價格計算,兩者相除後剩下的正是『純粹的物價差異』,再乘以 100 就得到以基期 = 100 為基準的物價指數。當平減指數等於 100,代表當期物價與基期相同;大於 100 代表整體物價比基期上漲 (例如 110 代表上漲 10%);小於 100 代表下跌。它衡量物價的最大特點是『範圍全面』:GDP 平減指數涵蓋一個經濟體內生產的所有最終商品與服務 — 不只是消費品,還包括企業投資財、政府採購與出口。此外,它的『籃子』會隨當期實際生產的組合自動變動 (屬帕氏 Paasche 指數),能反映生產結構的即時改變。因此,GDP 平減指數常被視為最廣義的物價與通脹衡量指標之一,特別適合用來觀察『整體經濟』的物價變動。

GDP 平減指數和 CPI 為什麼會不一樣?

GDP 平減指數與消費物價指數 (CPI) 都衡量物價,但因為涵蓋範圍與計算方式不同,算出的通脹數字通常相近卻不完全一致。第一,涵蓋範圍不同:GDP 平減指數涵蓋『本地生產的所有最終商品與服務』,包含消費、投資財、政府採購與出口,但不含進口 (進口非本地生產);CPI 則只涵蓋『一般家庭消費的一籃子』,不含投資財與政府採購,卻包含進口的消費品。因此,若投資財或出口品價格大幅變動,會反映在平減指數上但未必影響 CPI;反之,進口消費品 (如外國食品、燃油) 漲價會直接推升 CPI,卻不直接影響平減指數。第二,籃子固定與否不同:傳統 CPI 使用基期固定的消費籃子 (拉氏指數),權重較少更新;而 GDP 平減指數的組合隨當期生產自動變動 (帕氏指數),能反映消費與生產結構的即時改變,因此不會有『固定籃子過時』的問題,但也較難直接反映特定消費者感受。正因這些差異,兩個指標各有適用場合:要衡量『居民生活成本』看 CPI 較貼切,要衡量『整體經濟的物價水平』則看 GDP 平減指數更全面。實務上兩者常被一起觀察,以交叉驗證通脹的走向。

怎麼用 GDP 平減指數換算名目與實質 GDP?

GDP 平減指數是連接名目 GDP 與實質 GDP 的橋樑,三者之間可以互相換算,只要知道其中兩個就能求出第三個。核心關係式是:GDP 平減指數 = 名目 GDP ÷ 實質 GDP × 100。由此可以推導出另外兩條實用公式:其一,若已知名目 GDP 與平減指數,求實質 GDP:實質 GDP = 名目 GDP ÷ (平減指數 ÷ 100),這相當於『把物價漲幅剔除』,得到以基期價格衡量的真實產出;例如名目 GDP 15,000、平減指數 110,則實質 GDP = 15,000 ÷ 1.1 ≈ 13,636.36。其二,若已知實質 GDP 與平減指數,求名目 GDP:名目 GDP = 實質 GDP × (平減指數 ÷ 100),這相當於『把基期價格還原成當期價格』。本計算器做的是第三種方向:由名目 GDP 與實質 GDP 反推平減指數 (= 名目 ÷ 實質 × 100)。這種換算在總體經濟分析中很常用 — 官方常公布名目 GDP 與實質 GDP,投資者與研究者便能藉平減指數判斷通脹壓力,或反過來用平減指數把某一數列在名目與實質之間轉換。要注意的是,實質 GDP 與平減指數都繫於同一個『基期』,換算與比較時務必確認採用相同基期,否則數字不可直接比較。本站另有『實質 GDP 計算器』可搭配使用。

參考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