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DP 平減指數計算器
由名目 GDP 與實質 GDP 計算 GDP 平減指數:名目 GDP ÷ 實質 GDP × 100,衡量一個經濟體整體物價相對基期的變動幅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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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結果
重點速覽:GDP 平減指數 (GDP deflator) 是衡量一個經濟體整體物價水平的指數,由名目 GDP 除以實質 GDP 再乘 100 求得。它涵蓋境內生產的所有最終商品與服務,是最全面的物價與通脹指標之一 (基期=100,大於 100 代表物價高於基期)。
計算公式
GDP 平減指數 = 名目 GDP ÷ 實質 GDP × 100。
$$\text{GDP Deflator} = \dfrac{\text{Nominal GDP}}{\text{Real GDP}} \times 100$$使用說明
- 輸入以當期價格計算的名目 GDP。
- 輸入以固定基期價格計算的實質 GDP。
- 查看 GDP 平減指數 (大於 100 代表物價高於基期)。
由名目與實質 GDP 反推平減指數範例 (單位:億港元,基期=100)
| 情境 | 名目 GDP | 實質 GDP | GDP 平減指數 | 物價相對基期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通脹 | 15,000 | 13,636.36 | 110.00 | 上漲 10% |
| 溫和通脹 | 15,000 | 14,285.71 | 105.00 | 上漲 5% |
| 基期當年 | 14,300 | 14,300.00 | 100.00 | 與基期持平 |
平減指數 = 名目 ÷ 實質 × 100。指數 110 代表整體物價比基期上漲約 10%;等於 100 時名目 GDP=實質 GDP。
理財情境案例
案例一:由名目與實質 GDP 反推平減指數
假設某經濟體某年名目 GDP = 15,000 億港元 (以當期價格計),實質 GDP = 13,636.36 億港元 (以基期價格計)。
套用公式:GDP 平減指數 = 名目 GDP ÷ 實質 GDP × 100 = 15,000 ÷ 13,636.36 × 100 = 110。
指數 110 意味著整體物價比基期上漲了約 10%。因為 GDP 平減指數涵蓋消費、投資、政府採購與出口的所有本地產出,它反映的是最廣義的『整體經濟物價水平』,比只涵蓋消費籃子的 CPI 更全面。
案例二:用平減指數推算隱含的通脹率
某經濟體去年 GDP 平減指數 = 100 (基期),今年名目 GDP = 15,000 億、實質 GDP = 14,285.71 億,則今年平減指數 = 15,000 ÷ 14,285.71 × 100 = 105。
由平減指數的變化可推算『GDP 平減指數通脹率』= (105 − 100) ÷ 100 × 100% = 5%。這代表相對基期,整體物價一年間上升了 5%。
這個 5% 與同期 CPI 通脹率通常相近但不完全相同 — 因為平減指數把投資財、出口品都納入,而 CPI 只看家庭消費籃子且含進口品。實務上兩者一起看,可交叉驗證通脹壓力的來源與走向。
常見問題
GDP 平減指數是什麼?它怎麼衡量物價?
GDP 平減指數 (GDP deflator) 是衡量一個經濟體『整體物價水平』的指數,它把名目 GDP 換算回實質 GDP 之間所需的『物價調整倍數』量化成一個指數。它的定義非常直接:GDP 平減指數 = 名目 GDP ÷ 實質 GDP × 100。因為名目 GDP 是以當期價格計算、實質 GDP 是以基期價格計算,兩者相除後剩下的正是『純粹的物價差異』,再乘以 100 就得到以基期 = 100 為基準的物價指數。當平減指數等於 100,代表當期物價與基期相同;大於 100 代表整體物價比基期上漲 (例如 110 代表上漲 10%);小於 100 代表下跌。它衡量物價的最大特點是『範圍全面』:GDP 平減指數涵蓋一個經濟體內生產的所有最終商品與服務 — 不只是消費品,還包括企業投資財、政府採購與出口。此外,它的『籃子』會隨當期實際生產的組合自動變動 (屬帕氏 Paasche 指數),能反映生產結構的即時改變。因此,GDP 平減指數常被視為最廣義的物價與通脹衡量指標之一,特別適合用來觀察『整體經濟』的物價變動。
GDP 平減指數和 CPI 為什麼會不一樣?
GDP 平減指數與消費物價指數 (CPI) 都衡量物價,但因為涵蓋範圍與計算方式不同,算出的通脹數字通常相近卻不完全一致。第一,涵蓋範圍不同:GDP 平減指數涵蓋『本地生產的所有最終商品與服務』,包含消費、投資財、政府採購與出口,但不含進口 (進口非本地生產);CPI 則只涵蓋『一般家庭消費的一籃子』,不含投資財與政府採購,卻包含進口的消費品。因此,若投資財或出口品價格大幅變動,會反映在平減指數上但未必影響 CPI;反之,進口消費品 (如外國食品、燃油) 漲價會直接推升 CPI,卻不直接影響平減指數。第二,籃子固定與否不同:傳統 CPI 使用基期固定的消費籃子 (拉氏指數),權重較少更新;而 GDP 平減指數的組合隨當期生產自動變動 (帕氏指數),能反映消費與生產結構的即時改變,因此不會有『固定籃子過時』的問題,但也較難直接反映特定消費者感受。正因這些差異,兩個指標各有適用場合:要衡量『居民生活成本』看 CPI 較貼切,要衡量『整體經濟的物價水平』則看 GDP 平減指數更全面。實務上兩者常被一起觀察,以交叉驗證通脹的走向。
怎麼用 GDP 平減指數換算名目與實質 GDP?
GDP 平減指數是連接名目 GDP 與實質 GDP 的橋樑,三者之間可以互相換算,只要知道其中兩個就能求出第三個。核心關係式是:GDP 平減指數 = 名目 GDP ÷ 實質 GDP × 100。由此可以推導出另外兩條實用公式:其一,若已知名目 GDP 與平減指數,求實質 GDP:實質 GDP = 名目 GDP ÷ (平減指數 ÷ 100),這相當於『把物價漲幅剔除』,得到以基期價格衡量的真實產出;例如名目 GDP 15,000、平減指數 110,則實質 GDP = 15,000 ÷ 1.1 ≈ 13,636.36。其二,若已知實質 GDP 與平減指數,求名目 GDP:名目 GDP = 實質 GDP × (平減指數 ÷ 100),這相當於『把基期價格還原成當期價格』。本計算器做的是第三種方向:由名目 GDP 與實質 GDP 反推平減指數 (= 名目 ÷ 實質 × 100)。這種換算在總體經濟分析中很常用 — 官方常公布名目 GDP 與實質 GDP,投資者與研究者便能藉平減指數判斷通脹壓力,或反過來用平減指數把某一數列在名目與實質之間轉換。要注意的是,實質 GDP 與平減指數都繫於同一個『基期』,換算與比較時務必確認採用相同基期,否則數字不可直接比較。本站另有『實質 GDP 計算器』可搭配使用。
GDP 平減指數會出現小於 100 的情況嗎?
會,而且它有明確的經濟含義:當 GDP 平減指數小於 100,代表當期整體物價『低於基期』,也就是自基期以來整體發生了『通縮』(物價下跌)。要理解這點,先記住平減指數是以『基期 = 100』為基準的相對指標:等於 100 表示與基期物價相同;大於 100 表示比基期貴 (通脹累積);小於 100 則表示比基期便宜 (通縮累積)。舉例:若某年名目 GDP = 9,500 億、實質 GDP = 10,000 億 (以基期價格計),則平減指數 = 9,500 ÷ 10,000 × 100 = 95,代表當期物價比基期低了約 5%。什麼情況會發生?通常是經濟長期陷入需求不足、或科技進步使商品持續變便宜 (如日本某些時期)。要注意區分『指數水平』與『通脹率』兩個概念:即使平減指數仍大於 100 (物價仍高於基期),只要它比前一年『下降』,就代表當年出現了通縮 (物價年減)。所以判斷通縮要看平減指數的『變化方向』,而非只看它是否大於或小於 100。
為什麼說 GDP 平減指數比 CPI 更全面?
說 GDP 平減指數『更全面』,主要是就『涵蓋範圍』而言,但這不代表它在所有場合都比 CPI 好用 — 兩者各有所長。全面性體現在:GDP 平減指數涵蓋一個經濟體『本地生產的所有最終商品與服務』,包括家庭消費品、企業投資財 (機器、廠房)、政府採購 (公共建設、國防) 以及出口品;相較之下,CPI 只涵蓋『一般家庭日常消費的一籃子商品與服務』,完全不含投資財與政府採購。因此,當投資財或出口品的價格出現大波動時,GDP 平減指數能捕捉到,CPI 卻反映不出來,就『整體經濟物價』的衡量而言,平減指數確實範圍更廣。此外,GDP 平減指數的組合會隨當期實際生產自動調整 (帕氏指數),不會有『固定籃子過時』的問題。不過,CPI 也有它不可取代的優勢:它專注於『居民實際生活成本』,含進口消費品 (如外國食品、燃油),且發布頻率高、時效性強,是衡量『民眾感受到的生活物價』與調整薪資、退休金的標準依據。所以正確的說法是:衡量『整體經濟的物價水平』用 GDP 平減指數更全面;衡量『居民生活成本與感受』用 CPI 更貼切,兩者互補而非互相取代。本站另有『CPI 通脹率計算器』可搭配使用。
相關工具
參考資料
內容審核:香港計算器財經團隊。計算邏輯與公式參考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及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(IFEC)之個人理財計算指引,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以相關機構公佈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