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ITDA 倍數計算器 (EV/EBITDA)
由企業價值與 EBITDA,算出 EV/EBITDA 倍數,比較企業的相對估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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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結果
重點速覽:EBITDA 倍數 (EV/EBITDA) 是企業價值相對於稅息折舊攤銷前利潤 (EBITDA) 的倍數,是併購與相對估值中最常用的估值乘數之一。計算方式:EBITDA 倍數 = 企業價值 (EV) ÷ EBITDA。用企業價值 (EV = 市值 + 淨債務) 而非市值,用 EBITDA 而非淨利潤,是為了做到「資本結構中立」與「跨稅制、跨折舊政策可比」——讓不同負債、不同稅制、不同折舊方式的公司放在同一把尺上比較,因此特別適合跨國、跨行業的併購估值。倍數越低,相對估值越便宜;它常與市盈率 (P/E) 互補,在比較負債差異大的公司時比 P/E 更公允。但須留意 EBITDA 不等於現金流,忽略了資本開支與營運資金。
計算公式
EBITDA 倍數 = 企業價值 (EV) ÷ EBITDA。
$$\text{EV/EBITDA} = \dfrac{EV}{EBITDA}$$$$EV = \text{市值} + \text{淨債務}$$使用說明
- 輸入企業價值 (市值 + 淨債務)。
- 輸入 EBITDA (稅息折舊攤銷前利潤)。
- 查看 EV/EBITDA 倍數,並與同業比較。
固定 EBITDA = HK$100,000,000,在不同企業價值 (EV) 下的 EV/EBITDA 倍數
| 企業價值 EV | EBITDA | EV/EBITDA | 隱含回本年期 |
|---|---|---|---|
| HK$500,000,000 | HK$100,000,000 | 5.00 倍 | 約 5 年 |
| HK$600,000,000 | HK$100,000,000 | 6.00 倍 | 約 6 年 |
| HK$800,000,000 | HK$100,000,000 | 8.00 倍 | 約 8 年 |
| HK$1,200,000,000 | HK$100,000,000 | 12.00 倍 | 約 12 年 |
| HK$1,800,000,000 | HK$100,000,000 | 18.00 倍 | 約 18 年 |
情境案例
案例一:用 EV/EBITDA 評估收購代價
一家私募基金考慮收購某製造企業,其企業價值 (市值 + 淨債務) 為 HK$800,000,000,年 EBITDA 為 HK$100,000,000。EV/EBITDA = 800,000,000 ÷ 100,000,000 = 8.00 倍。
這 8 倍代表:若 EBITDA 維持不變,理論上約 8 年的 EBITDA 便可『回本』整家公司的收購代價。基金拿這 8 倍與同業近期併購倍數 (假設約 9–10 倍) 及歷史區間比較,發現略低於行業平均,估值面看似合理。不過他們也提醒自己:EBITDA 未扣維持營運所需的龐大資本開支,因此還會進一步用自由現金流檢視這 8 倍是否真的划算,而非只憑倍數低就出手。
案例二:為何 EV/EBITDA 比 P/E 更公允
兩家 EBITDA 同為 HK$100,000,000 的公司:A 公司幾乎零負債,EV 為 HK$600,000,000 (EV/EBITDA = 6.0 倍);B 公司大量舉債,EV 為 HK$900,000,000 (EV/EBITDA = 9.0 倍)。
若只看市盈率,B 公司因利息支出令淨利潤偏低、P/E 可能被扭曲得難以比較;但 EV/EBITDA 同時在『利息之前』(EBITDA 未扣利息、EV 涵蓋股債),能公平呈現:B 公司 9 倍明顯貴於 A 公司 6 倍。這正是 EV/EBITDA 的價值——在比較負債程度差異大的公司時,它比 P/E 更能反映真實的相對估值,避免被資本結構誤導。
常見問題
EV/EBITDA 比市盈率 (P/E) 好在哪?
EV/EBITDA 有兩大優勢。一是「資本結構中立」:市盈率用市值與淨利潤,而淨利潤已扣利息,會受公司負債多寡影響;EV/EBITDA 用涵蓋股債的企業價值與未扣利息的 EBITDA,兩者都在利息之前,因此比較負債水平差異大的公司時更公允。二是「可跨稅制、跨折舊比較」:EBITDA 撇除了稅與折舊攤銷,讓不同稅率、不同資產折舊政策的公司也能同尺比較,特別適合跨國併購。不過 P/E 更貼近股東最終回報,兩者宜互補使用。
EBITDA 倍數多少才算便宜?
沒有絕對標準,高度取決於行業與增長前景。成熟、低增長的傳統行業 (如公用、製造) EV/EBITDA 可能只有 5–8 倍;而高增長、高毛利的科技或消費品牌,市場願意給 15–20 倍甚至更高。判斷時應與「同業」及「該公司歷史區間」比較 — 明顯低於同業或歷史平均,可能代表便宜或被低估;但也要警惕是否反映了基本面惡化。跨行業直接比倍數高低沒有意義。
用 EBITDA 估值有甚麼陷阱?
最大陷阱是把 EBITDA 當成現金流。EBITDA 加回了折舊與攤銷,但這些資產終究需要更新重置 — 對資本密集行業 (如電訊、航空、製造),維持營運的資本開支 (capex) 龐大,EBITDA 會嚴重高估真實可用現金流,令 EV/EBITDA 看起來偏低而實際不便宜。此外 EBITDA 忽略營運資金變化,也未計利息與稅的實際負擔。因此用 EV/EBITDA 時,應同時檢視自由現金流與資本開支需求,避免被漂亮的 EBITDA 數字誤導。
企業價值 (EV) 該怎樣計算?
最常用的口徑是:EV = 股權市值 + 總債務 − 現金及等價物 (即市值 + 淨債務)。有時還會加回少數股東權益、優先股,減去長期投資等,視分析目的而定。用『淨債務』而非『總債務』,是因為公司帳上的現金理論上可用來償還部分負債,收購方實際承擔的淨代價會相應減少。要留意:EV 的計算口徑有多種,比較不同公司時務必前後一致 (例如都用市值 + 淨債務),否則倍數會失去可比性。本站的企業價值計算器可協助你先求得 EV,再代入本計算器。
EV/EBITDA 和市銷率、市帳率該怎麼搭配?
它們各看一個側面,宜互補使用。EV/EBITDA 看『核心經營盈利』相對整家公司價值,資本結構中立、跨稅制可比,適合成熟且有正 EBITDA 的公司;市銷率 (P/S) 或 EV/銷售額看『營收規模』,適合尚未盈利、EBITDA 為負的高增長公司;市帳率 (P/B) 看『帳面資產』,適合銀行、地產等資產型行業。實務上會用多個倍數交叉印證:若一家公司 EV/EBITDA 偏低但 EV/Sales 偏高,可能反映毛利或盈利質素的差異,值得深究。單靠一個倍數容易以偏概全。
相關工具
參考資料
內容審核:計算主義財經團隊。計算邏輯與公式參考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及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(IFEC)之個人理財計算指引,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以相關機構公佈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