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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DP 計算器 (國內生產總值)

以支出法計算國內生產總值 (GDP):消費 + 投資 + 政府支出 + (出口 − 進口),衡量一個經濟體在特定期間的總體產出規模。

輸入資料

家庭在商品與服務上的消費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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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對廠房設備的投資、存貨變動與住宅投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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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對商品與服務的採購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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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境外銷售的商品與服務總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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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境外購入的商品與服務總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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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結果

HK$13,300
HK$300

重點速覽:國內生產總值 (GDP) 是一個經濟體在特定期間內、境內生產的所有最終商品與服務的市場價值總和。支出法下 GDP = 民間消費 (C) + 投資 (I) + 政府支出 (G) + 淨出口 (X − M),是衡量經濟規模最核心的總體指標。

計算公式

GDP = C + I + G + (X − M)。

淨出口 = 出口 (X) − 進口 (M)。

$$GDP = C + I + G + (X - M)$$
$$NX = X - M$$

使用說明

  1. 輸入民間消費支出 (C)。
  2. 輸入投資 (I)。
  3. 輸入政府支出 (G)。
  4. 輸入出口 (X) 與進口 (M)。
  5. 查看國內生產總值 (GDP) 與淨出口。

支出法 GDP 組成範例 (單位:億港元)

支出法 GDP 組成範例 (單位:億港元)
情境消費 C投資 I政府 G出口 X進口 M淨出口 X−MGDP
內需為主8,0002,0003,0001,5001,20030013,300
出口暢旺9,0002,5003,2002,0001,80020014,900
貿易逆差7,0001,5002,8001,0001,400−40010,900

淨出口為負 (進口大於出口) 會拉低 GDP;消費 C 通常是多數經濟體 GDP 中最大的組成部分。

理財情境案例

案例一:以支出法拆解一個開放型經濟體的 GDP

假設某開放型經濟體某年的四大支出分別為:民間消費 C = 8,000 億港元、投資 I = 2,000 億、政府支出 G = 3,000 億、出口 X = 1,500 億、進口 M = 1,200 億。

先算淨出口:X − M = 1,500 − 1,200 = 300 億港元。再套用支出法公式:GDP = C + I + G + (X − M) = 8,000 + 2,000 + 3,000 + 300 = 13,300 億港元。

從組成看,消費 C 佔 GDP 約 60%,是最大宗;淨出口雖為正但佔比很小,顯示這是一個以內需為主的經濟體。若政策想推升 GDP,刺激內需消費的槓桿通常大於單靠貿易。

案例二:貿易逆差如何拖累 GDP

另一個經濟體某年:C = 7,000 億、I = 1,500 億、G = 2,800 億、出口 X = 1,000 億、進口 M = 1,400 億。

淨出口 = 1,000 − 1,400 = −400 億港元 (逆差)。GDP = 7,000 + 1,500 + 2,800 + (−400) = 10,900 億港元。

同樣的 C+I+G = 11,300 億,若淨出口為零 GDP 就是 11,300 億;但因進口大於出口,淨出口這一項反而扣掉了 400 億。這說明進口在支出法中是減項 (代表境內需求外流),理解這點才不會誤以為『進口越多 GDP 越高』。

常見問題

支出法和其他 GDP 計算方法有何不同?

計算 GDP 有三種等價的方法,理論上結果應相同 (實務上因統計誤差略有差異),分別從不同角度衡量同一個經濟體的產出。本計算器採用的是最常見的『支出法』(expenditure approach):把一段期間內所有部門對最終產出的支出加總,即 GDP = 消費 C + 投資 I + 政府支出 G + 淨出口 (X − M),直觀反映『產出被誰買走』。第二種是『所得法』(income approach):把生產過程中各要素獲得的所得加總,包括工資、租金、利息、利潤,再加上折舊與間接稅淨額,反映『產出創造的所得歸誰所有』。第三種是『生產法』(production/output approach):把各行業的產出總值減去中間投入 (避免重複計算),得到各行業的『附加價值』後加總,反映『產出由哪些行業創造』。三種方法之所以等價,是因為一個經濟體的『總支出 = 總所得 = 總附加價值』— 你花出去的每一塊錢,都成為某個人的收入,也對應著某項生產活動創造的價值。政府統計機構通常會同時用多種方法交叉驗證。對一般使用者而言,支出法最直觀好懂,也是新聞報導 GDP 組成 (如消費佔比、投資佔比) 時最常引用的框架。

名目 GDP 和實質 GDP 有什麼分別?

名目 GDP (nominal GDP) 是以『當期市場價格』計算的 GDP,本計算器算出的就是名目 GDP;實質 GDP (real GDP) 則是扣除物價變動後、以某個『基期價格』計算的 GDP。兩者的關鍵差別在於是否剔除通脹的影響。舉例來說,假設一個經濟體今年的產出數量和去年完全一樣,但所有商品價格都上漲了 5%,那麼以當期價格計算的名目 GDP 會比去年高出 5% — 但這 5% 純粹來自漲價,實際生產的東西一點也沒變多。若只看名目 GDP,會誤以為經濟成長了;而實質 GDP 因為用固定的基期價格衡量,就會顯示產出其實沒有增長。因此,要判斷一個經濟體是否『真正』成長 (生產了更多商品與服務),必須看實質 GDP 的變化。名目 GDP 與實質 GDP 之間的換算,需要用到『GDP 平減指數』(GDP deflator),公式為:實質 GDP = 名目 GDP ÷ (GDP 平減指數 ÷ 100)。跨年度比較經濟規模、計算經濟增長率時,都應使用實質 GDP,才不會被物價變動誤導。本站另有『GDP 增長率計算器』與相關工具可搭配使用。

GDP 高就代表人民生活好嗎?

不一定。GDP 是衡量一個經濟體『總產出規模』的指標,數字越大代表經濟活動的總量越大,但它並不能完整反映人民的生活品質或福祉,使用時要留意幾個侷限。第一,GDP 是『總量』,一個人口眾多的經濟體 GDP 很大,但分攤到每個人頭上未必高;要衡量平均富裕程度,應看『人均 GDP』(GDP ÷ 人口)。第二,GDP 不反映『所得分配』,即使人均 GDP 很高,若財富高度集中在少數人手中,多數人的生活未必寬裕,這需要搭配吉尼係數等分配指標一起看。第三,GDP 只計入『市場交易』,家務勞動、義工、自給自足等非市場活動不計入,地下經濟也難以統計。第四,GDP 不扣除『環境與社會成本』,污染、資源耗竭、交通事故後的修復支出反而會增加 GDP,卻代表福祉的損失。第五,GDP 不衡量『生活品質』的許多面向,如健康、教育、休閒、安全與環境。正因如此,經濟學界發展出人類發展指數 (HDI)、綠色 GDP、國民幸福總值等補充指標。總之,GDP 是重要且方便的經濟規模指標,但評估人民生活好壞時,應與人均 GDP、所得分配、通脹、失業率及各種生活品質指標一併考量。

為什麼進口 (M) 在 GDP 公式裡是減項?

很多人第一次看到 GDP = C + I + G + (X − M) 會困惑:為什麼要『減掉』進口?關鍵在於 GDP 衡量的是『本地生產』的最終商品與服務價值,而消費 C、投資 I、政府支出 G 這三項在統計時,是把『本地居民、企業與政府所有的支出』通通加進去了 — 這其中其實混入了一部分花在『進口貨』上的支出。舉例:香港消費者買了一部外國製造的手機,這筆消費被算進了 C,但這部手機並不是香港生產的,不該計入香港的 GDP。為了修正這個重複計算,就在最後減去進口 M,把所有花在境外產品上的支出剔除掉。所以 (X − M) 這一項的真正意義,不只是『淨出口』,更是一個修正機制:加回本地生產但賣到境外的部分 (出口 X)、減去支出中屬於境外生產的部分 (進口 M),最終讓 GDP 精準地只反映『本地生產』的價值。理解了這一層,就不會誤以為『進口拖累經濟』— 進口本身是滿足了內需 (已計入 C/I/G),減去它只是為了不重複計算,並非說進口有害。

GDP 和 GNP (國民生產總值) 有什麼不同?

GDP (國內生產總值) 與 GNP (國民生產總值,現多稱 GNI 國民所得毛額) 的差別,在於統計的『界線』是地理還是國籍。GDP 採『屬地原則』:只要是在該經濟體『境內』生產的,不論生產者是本地人還是外國人 (外資企業、外籍勞工),都計入 GDP。GNP/GNI 則採『屬人原則』:只要是該經濟體『國民 (居民)』所生產或賺取的,不論在境內還是境外,都計入;但外國人在本地賺取的部分則要扣除。兩者的換算關係是:GNP = GDP + 來自境外的要素所得淨額 (本國國民在海外賺的 − 外國人在本地賺的)。舉例:一家外資工廠在香港生產,其產值計入香港 GDP,但利潤匯回母國,故不計入香港的 GNP;反之,香港居民在海外投資的收益,計入香港 GNP 但不計入 GDP。對外資依賴度高、或對外投資多的經濟體,GDP 與 GNP 差距會較明顯。實務上,衡量『境內經濟活動與就業規模』看 GDP 較貼切,衡量『本國居民實際擁有的所得』則看 GNI 較合適。

相關工具

參考資料

內容審核:香港計算器財經團隊。計算邏輯與公式參考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及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(IFEC)之個人理財計算指引,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以相關機構公佈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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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這個計算機的結果有誤,或有任何計算邏輯上的疑問,請告訴我們。 您正在查看:GDP 計算器 (國內生產總值)/finance/gdp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