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合利率計算器
把多筆不同利率的結欠 (貸款、卡數) 合併,計算加權平均的有效混合利率與總結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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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結果
重點速覽:混合利率 (blended rate) 是把多筆金額與利率各異的結欠合併後,得出的一個加權平均有效利率。它不是各利率的簡單平均,而是以每筆結欠的金額為權重——金額越大的結欠,對最終混合利率的拉扯力越強。常用於評估按揭加借 (blend-and-extend)、多筆債務合併、或把多張卡數統整成單一有效利率來比較。
計算公式
混合利率 = Σ(結欠 × 利率) ÷ Σ(結欠)。
即:所有結欠的利息總和 ÷ 結欠總額。
金額越大的結欠對混合利率影響越大 (加權平均)。
$$混合利率:$r_{blended}=\dfrac{\sum_{i}(B_i\times r_i)}{\sum_{i}B_i}$$$$$其中 $B_i$ 為第 $i$ 筆結欠金額、$r_i$ 為其利率。$$$$示例:$\dfrac{2000\times2\%+3000\times4\%+200\times3\%}{2000+3000+200}=\dfrac{166}{5200}\approx3.192\%$$$使用說明
- 輸入各筆結欠的金額與對應利率 (最多 3 筆)。
- 確保所有結欠採用相同計息週期 (全部按月或全部按年)。
- 如某筆結欠不存在,把金額填 0 即可忽略;查看有效混合利率與總結欠。
不同結欠組合的加權平均混合利率示例 (同一計息週期)
| 結欠組合 | 總結欠 (HK$) | 混合利率 |
|---|---|---|
| 2,000@2% + 3,000@4% + 200@3% | 5,200 | 約 3.192% |
| 10,000@1.5% + 10,000@6% | 20,000 | 3.75% |
| 50,000@2% + 150,000@5% | 200,000 | 4.25% |
| 100,000@2.5% + 50,000@12% | 150,000 | 約 5.667% |
情境案例
案例一:按揭加借 (blend-and-extend) 後的實際利率
陳先生原有按揭結欠 HK$2,000,000,年利率 2%。因裝修需要向銀行加借 HK$500,000,加借部分利率為 5%,銀行以『混合』方式併入原按揭。
混合利率 = (2,000,000 × 2% + 500,000 × 5%) ÷ (2,000,000 + 500,000) = (40,000 + 25,000) ÷ 2,500,000 = 65,000 ÷ 2,500,000 = 2.6%。
解讀:雖然加借部分利率高達 5%,但因原按揭金額龐大且利率低,合併後的整體實際利率只微升至 2.6%。這讓陳先生清楚看到加借對整體借貸成本的真實影響,而非只看加借部分那個較嚇人的 5%。
案例二:多張卡數合併成單一有效利率
李小姐有兩筆卡數:A 卡結欠 HK$30,000、年息 30%;B 卡結欠 HK$20,000、年息 18%。她想知道整體的加權平均利率,以評估是否值得申請低息私人貸款一次過清還。
混合利率 = (30,000 × 30% + 20,000 × 18%) ÷ (30,000 + 20,000) = (9,000 + 3,600) ÷ 50,000 = 12,600 ÷ 50,000 = 25.2%。
解讀:她目前這 HK$50,000 卡數的整體有效利率高達 25.2%。若能申請到一筆利率遠低於 25.2% (例如年息 6–10%) 的私人貸款來清還全部卡數,就能顯著降低利息負擔。混合利率把兩筆不同利率統整成一個可直接比較的數字,讓債務合併的決策更清晰。
常見問題
混合利率是否各利率的平均值?
不是簡單平均,而是按金額加權平均。金額越大的結欠對最終混合利率的影響越大,因此結果會偏向大額結欠的利率。
為何各結欠要用相同計息週期?
若一筆按月計息、另一筆按年計息,兩者的利率基準不同,直接加權會失真。務必先統一為相同週期 (例如全部換算成月利率) 再計算。
混合利率有甚麼用途?
可用於評估按揭加借後的實際利率、比較把多筆債務合併成單一貸款是否划算,或簡化多筆結欠的利息估算。
混合利率和『簡單平均利率』有什麼分別?
兩者最大分別在於『有沒有考慮金額』。簡單平均是把各利率直接相加除以筆數,忽略每筆結欠的大小;混合利率則以金額為權重,金額越大的結欠影響越大。舉例:結欠 A HK$100,000@2%、結欠 B HK$10,000@12%,簡單平均是 (2%+12%)÷2 = 7%,但混合利率 = (100,000×2% + 10,000×12%) ÷ 110,000 = (2,000+1,200) ÷ 110,000 ≈ 2.91%。兩者差距極大——因為大額的 A 佔了絕大部分,把整體利率牢牢拉向 2%。簡單平均會嚴重高估實際利息負擔,混合利率才反映真實的加權成本。這也是為什麼評估債務時應該用混合利率,而不是把利率直接平均。
使用混合利率計算器時,最容易犯的錯誤是什麼?
最常見也最關鍵的錯誤,是把『不同計息週期』的利率混在一起算。所有輸入的結欠利率,必須是同一個計息基準——要麼全部是『年利率』,要麼全部是『月利率』,不能一筆填年息、另一筆填月息。舉例:如果你把一筆年息 5% 的貸款和一筆月息 2% 的卡數直接放在一起,計算出來的混合利率毫無意義,因為月息 2% 折算成年息接近 24%,兩者根本不在同一個量級。使用前請先把所有利率換算到相同週期。此外,本工具最多支援 3 筆結欠,金額填 0 的欄位會被自動忽略,因此若只有 2 筆結欠,把第 3 筆金額留空或填 0 即可。
混合利率在債務合併決策上怎麼用?
混合利率是評估『是否值得把多筆債務合併成一筆』的重要參考。做法是:先用計算器算出你目前所有結欠的加權平均混合利率,這就是你現在實際承擔的整體利息水平;然後把它拿去和你能申請到的『債務合併貸款』利率比較。如果合併貸款的利率明顯低於你目前的混合利率,合併通常划算,能降低整體利息並簡化還款。但要提醒兩點:第一,除了利率,還要留意合併貸款的手續費、罰息、還款年期——年期拉長雖然月供變低,但總利息可能反而增加;第二,混合利率反映的是『當下』的加權平均,若各筆結欠會陸續清還,實際的動態成本會改變。因此混合利率是很好的起點,但重大財務決策仍應通盤考慮條款與現金流,有需要時諮詢專業意見。本計算結果僅供參考。
相關工具
參考資料
內容審核:計算主義財經團隊。計算邏輯與公式參考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及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(IFEC)之個人理財計算指引,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以相關機構公佈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