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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消費傾向 (APC) 計算器

由總消費與可支配收入算出平均消費傾向 APC、平均儲蓄傾向 APS 與儲蓄金額。

輸入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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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結果

0.8
0.2
HK$3,000

計算公式

平均消費傾向 APC = 總消費 ÷ 可支配收入。

平均儲蓄傾向 APS = 1 − APC。

未消費金額 = 可支配收入 − 總消費。

使用說明

  1. 填入某段期間的總消費支出。
  2. 填入同一期間的可支配收入 (稅後收入)。
  3. 即時得出 APC、APS 與該期間的未消費金額。

常見問題

APC 與 MPC (邊際消費傾向) 有甚麼分別?

APC 看的是「整體」——全部可支配收入中用於消費的比例;MPC (Marginal Propensity to Consume) 看的是「額外」——每增加一元收入時,會多消費多少。舉例,你可能整體消費 70% 的收入 (APC = 0.7),但加薪後只把額外收入的 40% 拿來消費 (MPC = 0.4)。

為甚麼要用可支配收入,而不是稅前收入?

APC 衡量的是「可自由支配」的收入怎樣分配於消費與儲蓄,因此分母應為扣稅後的可支配收入。若誤用稅前收入,算出的 APC 會偏低且不符合標準定義,也難以與官方數據比較。

APC 大於 1 代表甚麼?

代表該期間的消費超過了可支配收入,即入不敷支。這通常靠動用過往儲蓄、信用卡借貸或一次性大額支出來支撐。偶爾出現屬正常,但若長期如此,便需檢視預算與消費習慣。

參考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