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頓第二定律計算器
輸入質量與加速度,即時算出合力 F = m·a,快速求解物體受力、質量與加速度的動力學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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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結果
重點速覽:牛頓第二定律(Newton's second law of motion)由英國科學家 Isaac Newton 於 1687 年在《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》中提出,是古典力學三大運動定律中最核心、應用最廣的一條,量化了「力」如何改變物體的運動。它指出:物體的加速度 a 與其所受的合外力 F 成正比、與其質量 m 成反比,方向與合力相同,寫成公式即 F = m·a(更嚴謹地,合力等於動量的變化率 F = dp/dt,在質量不變時化為 F = m·a)。這條式子可三種形式互換:已知質量與加速度求合力 F = m·a;已知合力與質量求加速度 a = F/m;已知合力與加速度求質量 m = F/a。其中力 F 的單位是牛頓(N),加速度 a 的單位是公尺每二次方秒(m/s²),質量 m 的單位是公斤(kg),三者關係定義了牛頓:1 N = 1 kg·m/s²,即使 1 kg 物體產生 1 m/s² 加速度所需的力。要特別強調『合力』——決定加速度的是物體所受所有力的向量和(淨力),若各方向的力相互抵消(合力為零),物體就維持等速或靜止(這正是牛頓第一定律的情形)。以本工具預設為例:質量 m = 10 kg、加速度 a = 2 m/s²,合力 F = m·a = 10 × 2 = 20 N。從公式可看出兩個直觀趨勢:在相同合力下,質量越大加速度越小(重的物體較難推動);在相同質量下,合力越大加速度越大。牛頓第二定律是連結『力』與『運動』的橋樑,也是許多其他關係的來源——例如重量 W = m·g 就是重力這個特定的力作用下的第二定律(g 為重力加速度);求物體在斜面、繩索、摩擦等情境下的運動時,先畫自由體圖找出合力,再套 F = m·a 求加速度,是力學解題的標準流程。使用與解讀時要注意幾點:第一,F 與 a 都是向量,有大小也有方向;本工具處理一維(同一直線)情形,多維時需分別對各軸列式。第二,這裡的 m 是慣性質量,衡量物體抵抗加速度變化的『慣性』大小。第三,牛頓力學適用於慣性參考系、且速度遠小於光速、尺度遠大於原子的『日常』範圍;接近光速時需用狹義相對論,微觀世界需用量子力學。第四,若過程中質量會變(如火箭噴射燃料),要回到更一般的動量形式 F = dp/dt。總之,牛頓第二定律以簡潔的 F = m·a 精準描述力、質量與加速度的關係,是分析物體運動、設計機械結構與車輛、理解幾乎所有宏觀力學現象的根本工具。
計算公式
牛頓第二定律:F = m·a(合力與加速度成正比、與質量成反比)。
變形:a = F/m、m = F/a。
單位:1 N = 1 kg·m/s²;重力情形 W = m·g。
$$F = m a$$$$a = \dfrac{F}{m}, \quad m = \dfrac{F}{a}$$使用說明
- 填入物體的質量 m(kg)。
- 填入物體的加速度 a(m/s²)。
- 系統即時算出合力 F = m·a(牛頓 N)。
質量、加速度對合力的影響
| 質量 m (kg) | 加速度 a (m/s²) | 合力 F (N) |
|---|---|---|
| 5 | 2 | 10 |
| 10 | 2 | 20 |
| 10 | 4 | 40 |
| 20 | 2 | 40 |
| 本例:10×2 | 2 | 20 |
合力與質量、加速度皆成正比;任一加倍,力就加倍。
理財情境案例
推動購物車
質量 10 kg 的購物車要產生 2 m/s² 的加速度。
所需合力 F = m·a = 10 × 2 = 20 N。
若車上再放 10 kg 貨物(共 20 kg),同樣 20 N 只能產生 a = F/m = 20 ÷ 20 = 1 m/s²。
由重量反求質量
地表重力加速度 g ≈ 9.81 m/s²,某物重量(重力)為 98.1 N。
由 W = m·g 得質量 m = W/g = 98.1 ÷ 9.81 = 10 kg。
重量是重力這個特定力下的第二定律,本工具可反向用 m = F/a 求質量。
常見問題
F = m·a 裡的 F 是哪個力?
是『合力(淨力)』,即物體所受所有外力的向量和,而不是單一某個力。若多個力相互抵消使合力為零,物體加速度為零、維持等速或靜止。解題時通常先畫自由體圖找出合力,再代入 F = m·a。
牛頓(N)和公斤(kg)有什麼不同?
公斤是質量單位,衡量物體含有多少物質、抵抗加速的慣性;牛頓是力(含重量)的單位。兩者由 1 N = 1 kg·m/s² 連結。地表上 1 kg 物體的重量約 9.81 N(W = m·g),但質量與重量是不同的物理量。
重量和質量一樣嗎?
不一樣。質量 m 是物體固有的慣性,不隨位置改變;重量是重力作用在物體上的力 W = m·g,會隨當地重力加速度 g 改變。同一物體在月球(g 較小)重量較輕,但質量不變。
第二定律永遠成立嗎?
在慣性參考系、速度遠小於光速、尺度遠大於原子的『日常』範圍內成立。接近光速時要用狹義相對論、微觀粒子要用量子力學。此外若質量會變(如火箭),需用更一般的動量形式 F = dp/dt。
力和加速度方向一定相同嗎?
是。加速度的方向恆與合力方向相同(a = F/m,m 為正)。注意加速度方向不一定等於速度方向——例如物體減速時,合力(與加速度)方向與運動方向相反,這就是『負加速度』或制動的情形。
相關工具
參考資料
內容審核:香港計算器科學團隊。F = m·a;1 N = 1 kg·m/s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