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比例租金計算器
當租客中途入伙或退租時,按實際居住天數計算應付的部分月租金。
輸入資料
計算結果
重點速覽:按比例租金 (prorated rent) 用於租客並非在整個月都居住的情況,例如月中入伙、月中退租,或首期租約不足一整個月。這時業主與租客通常按實際居住天數攤分該月租金。計算分兩步:先求日租金,再乘以實際居住天數。日租金有兩種常見算法:當月天數法 (日租金 = 月租 ÷ 當月天數),較直觀;銀行家法 (日租金 = 月租 × 12 ÷ 365),讓全年每日租金一致。兩種皆通用,關鍵是租約要寫明採用哪一種。
計算公式
當月天數法:日租金 = 月租 ÷ 當月天數。
銀行家法:日租金 = 月租 × 12 ÷ 365。
應付按比例租金 = 日租金 × 實際居住天數。
$$\text{當月天數法:日租} = \dfrac{\text{月租}}{\text{當月天數}}$$$$\text{銀行家法:日租} = \dfrac{\text{月租} \times 12}{365}$$$$\text{應付} = \text{日租} \times \text{居住天數}$$使用說明
- 輸入整月租金與該月實際居住 (需付租) 的天數。
- 若採用當月天數法,輸入該月的實際總天數。
- 選擇計算方法,即時得出日租金與應付的按比例租金。
以月租 HK$15,000、居住 20 天為例,當月天數不同時兩種算法的日租與應付金額。
| 當月天數 | 當月法日租 | 當月法應付 | 銀行家日租 | 銀行家應付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28 天 | 535.71 | 10,714.29 | 493.15 | 9,863.01 |
| 30 天 | 500.00 | 10,000.00 | 493.15 | 9,863.01 |
| 31 天 | 483.87 | 9,677.42 | 493.15 | 9,863.01 |
理財情境案例
案例一:2 月月中入伙
王先生 2 月 9 日入伙,該月租金 HK$18,000,由入伙日至月底共居住 20 天 (2 月共 28 天)。
當月天數法:日租 = 18,000 ÷ 28 ≈ HK$642.86,應付 = 642.86 × 20 ≈ HK$12,857.14。銀行家法:日租 = 18,000 × 12 ÷ 365 ≈ HK$591.78,應付 ≈ HK$11,835.62。同樣住 20 天,因 2 月天數少,當月天數法比銀行家法多付約 1,021,簽約前應與業主確認採用哪種。
案例二:月中退租
陳太退租,最後一個月 (31 天) 只住到 10 號,居住 10 天,月租 HK$22,000。
當月天數法:日租 = 22,000 ÷ 31 ≈ HK$709.68,應付 ≈ HK$7,096.77。銀行家法:日租 ≈ HK$723.29,應付 ≈ HK$7,232.88。這個月天數多 (31 天),反而是當月天數法對租客較划算,比銀行家法少付約 136。可見哪種方法較著數,會隨月份天數而變。
常見問題
當月天數法與銀行家法有何分別?
當月天數法以該月實際天數 (28-31 天) 攤分月租,同一金額在 2 月的日租會比 3 月高;銀行家法則以全年 365 日計算,讓每日租金全年一致。兩者皆通用,租約應寫明採用哪一種。
月中入伙該付多少租金?
把月租、入伙當月的居住天數 (由入伙日算至月底) 及當月天數輸入,即可得出應付的按比例租金。退租的最後一個月同理,按實際居住天數計算。
按比例租金有法定算法嗎?
香港並無強制的按比例租金算法,實務上以租約條款為準。簽約前宜與業主確認採用哪種方法及當月天數計法,並在租約列明,避免日後爭議。
居住天數應該怎樣數?含入伙當日嗎?
常見做法是「首尾其中一日計」——例如入伙當日計、退租當日不計,避免重複收租。但這並非硬性規定,業主與租客可自行約定。關鍵是雙方對「由哪日算到哪日、共幾天」有共識並寫入租約,以本計算器輸入一致的天數核對金額。
按比例的只有租金嗎?管理費、差餉呢?
通常按比例攤分的主要是租金。管理費、差餉、地租等雜費是否一併按比例分攤,視租約條款而定——有些租約規定這些由業主承擔,有些則由租客按月或按比例分擔。簽約時應逐項確認哪些費用需按居住天數攤分。
相關工具
參考資料
內容審核:香港計算器財經團隊。計算邏輯與公式參考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及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(IFEC)之個人理財計算指引,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以相關機構公佈為準。